平安校园有具体标准了! 3年内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必须这么做
发布时间:2018-12-06 09:26

天大、地大、孩子的安全最大。近日,为了保证孩子的安全,北京市教委出台了《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标准(试行)》,从8个方面、92个项目为平安校园设立评价标准,并给出了量化指标,力争从2018到2020年通过3年的平安校园建设,使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基本达到平安校园建设标准。

小编火速将其中部分要点整理出来,一起来看,你孩子的学校做到了吗?↓↓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配备至少1名由正式在编人员担任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资质,并享受学校中层待遇。

建立以教职员工为主的护校、消防、抢险救援、疏散、后勤保障、舆情应对等专兼职队伍。

配齐专职保安员:师生员工总人数10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3名专职保安员,有寄宿学生的至少配备4名专职保安员;1000人以上的每增加500人至少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有寄宿学生的每增加300名寄宿生至少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中小学应按照600:1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幼儿园应当聘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配备标准: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儿童以下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小学、幼儿园落实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校(园)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照管。

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应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教职员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治安处罚的、有严重违反师德记录的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员工;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和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治理保护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

有针对性的开展疏散演练,中小学每月开展一次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开展一次疏散演练。

开展对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受教育率达到100%。

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等教育作用,法治副校长每月开展1次以上法治安全教育或实践活动,参与协助妥善处理在校师生相关案件。

开展对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法治教育培训,受教育率达到100%。

对有欺凌倾向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教育,对被欺凌和欺凌者及其家长进行心理干预。对学生加强正面教育和引导,提高学生规则意识和团结友爱意识,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

落实市委教工委、市教委等11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开展防治欺凌和暴力宣传教育工作,预防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确保中小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

开展教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教育培训。

开展对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的预防欺凌教育培训,受教育率达到100%

加强门卫管理,确保校门口24小时有人值守,做好车辆、人员进出登记,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对重点部位及周边巡查每日不少于5次。

在上、下学时段,凡是有人员、车辆进出的出入口应当组织门卫或保安员在岗值守,维护人员、车辆出入秩序,做好巡查工作。

寄宿制学校宿舍楼(区)设有管理员(女生宿舍管理员须为女性)加强住宿学生管理,开展夜间巡查每天应不少于2次。寄宿制学校放学后及夜间时段,至少有1名保安员在岗执勤。

幼儿园监控系统达到全覆盖,无死角。有效整合各类视频图像资源,确保图像资源互联互通、有效利用。

门卫室、安防监控室、学生宿舍楼(区)设置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属地接警中心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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